注:本文有剧透
《朝云暮雨》改编自非虚构作品《穿婚纱的杀人少女》。导演张国立说他在作品发表后的第二天就找到负责人,他就有将这部作品改编成电影的想法。
《朝云暮雨》海报
张国立自述他想要改编的动因有三,其一,这个故事有特别强烈的冲突性元素,比如“婚纱”与“杀人少女”的组合;其二,这个故事有真实鲜活的主人公;其三,这个故事是个有争议性的真实故事——入狱27年的老秦出狱后,渴望通过娶妻生子来弥补过去的遗憾,小他30余岁的常娟,在未成年人时期曾杀过人,出狱的她决定嫁给老秦——一个求子,一个求财。
当《穿婚纱的杀人少女》被搬上大银幕后,又多了几重看点。比如演员范伟与周冬雨的年龄差,比如两个实力派演员出演如此具有争议性角色的勇气及完成度。
完全可以理解创作者对于一个如此有争议的故事的表达冲动,不过不知道张国立是否考虑到非常关键的一点,即,《朝云暮雨》的两个主人公老秦(范伟 饰)与常娟(周冬雨 饰)是刑满释放人员,他们显然不是什么完美人物,而观众对于他们有着天然的“距离感”,这极大增加了人物打动观众的难度。
老秦(范伟 饰)
常娟(周冬雨 饰)
诚然,诚如电影中所说,当昔日的犯人走出监狱,他们的身份就不是“犯人”而是“人”。刑罚的目的之一是惩罚犯罪行为,另一个重要目的是促进犯罪者的改造和再社会化,一旦犯人完成法定的刑期,他们应当被赋予重新开始的机会,不因过去的错误而永远受到歧视或剥夺其作为社会成员的平等地位。所以,老秦和常娟有权利重新融入社会,同样地,他们有权利成为电影创作者的表达对象。
正确的道理是这么回事,但我们也应该承认,在一些普通观众的视角里,个体因犯罪行为受到法律制裁,刑满释放后遇到的挑战和排斥是其行为后果的自然延续。他们还会质问:那么多普通人的故事不拍,干嘛去拍刑满释放人员、去同情他们?
这样的观点是偏颇的,但它确有市场。退一步说,假如很多普通人能够接纳刑满释放人员重新开启生活,却不意味着,当一部电影对准他们、讲述他们的故事,观众就愿意去理解或共情。
写这么多,并不是说张国立去拍这样一个故事是错误的,而是想说明:这个故事固然具有天然的吸引力,但拍摄它本身是极大的冒险。这对创作者提出更高的要求:如果导演未能让人物打动观众,那么电影的市场境况不容乐观;如果导演能够让不讨喜的主人公,去打动那些原本对他们有偏见的观众,这就是导演能力的体现。
可供对照的是曹保平的《烈日灼心》,三个主人公是犯罪嫌疑人,但曹保平并不停留于犯罪和惩罚的表层叙述,更深入地触及人性的光明与黑暗、善良与邪恶,以及在痛苦和错误中寻求心灵解脱和道德重生的过程,所以观众能够去掉对人物的偏见,对他们的赎罪产生些许同情。
《朝云暮雨》能做到这个程度吗?
《朝云暮雨》非常大胆的一点是,创作者继续暴露主人公出狱后不堪的一面。老秦与常娟和平相处、感情融洽时,他们“和风细雨”,但在激烈的冲突面前,他们极其狠戾。话糙理不糙地说,他们狠戾的那一面一下子能让观众理解,他们为何曾经走上杀人犯的歧途。
电影中增加了一段非虚构作品中所没有的情节。在两个人结婚、老秦按照常娟所说给她转18万多的彩礼后,老秦向常娟提出,希望能够跟常娟生一个孩子。
常娟索要的彩礼钱
在老秦的视角里,他的要求并不过分。当时是常娟一直巴着他、甚至不惜自残也要跟老秦同居试婚,也是她首先提出要给老秦生孩子的。可在结婚后,常娟却突然变卦,老秦无法接受,他很严肃地向常娟表达反对意见。
老秦没有想到常娟的变化这么突然,态度如此激烈。尤其是在老秦将她的身份证和银行卡藏起来后,常娟几乎是以狰狞的面孔嘶吼(周冬雨演得太好了!),并用言语对老秦的软肋进行相当恶毒的攻击——比如诅咒老秦的父母因老秦无后在地狱里沦为孤魂野鬼等等。
常娟暴露出吓人的一面
常娟确实是“骗婚”,老秦试图婚内强奸也没得洗,常娟成功反抗老秦,将玻璃花瓶砸在老秦身上,狠狠踢了老秦几脚,被老秦绊倒后,常娟之后的举措相当悚然——她用玻璃碎片插入自己的颈部。
老秦也露出他凶狠的一面
当剧情行进到这里时,观众实在很难共情老秦或常娟——都太吓人了。但从艺术创作角度看,不讨好观众,不对角色进行道德评判,不简单为他们贴上“好人”或“坏人”的标签,确实抵达人性的更深处,可以更多展现人物的多维度性格和复杂的内心世界。
两个人都特别“凶残”
常娟自残后,老秦幡然醒悟,他不执着于要跟常娟生孩子,只要常娟这个人在就好了。然而,在办理出院手续时,常娟消失了,带着老秦给她买的婚纱。
随后老秦的人生急转直下:常娟在完成她之前杀人案件的“赎罪”后,穿着婚纱跳桥自杀,沦为植物人。老秦以丈夫的身份,照料着失去意识的常娟。
常娟成为植物人
非虚构作品中,这个故事的走向是悲观的,“两趟死缓官司熬了过来,而这段婚姻,老秦怕是熬不过去了”;电影给了老秦和常娟的故事一个温情的结尾,老秦甘之如饴地照料着常娟,困苦的人生中依然坚韧地活。
当创作者很努力地“美化”老秦后,当创作者给了常娟凄厉却又带有希望的结局后,观众能共情他们了吗?
就我的个人视角,还是太难。常娟强烈的悔罪与赎罪意识,本是可以反映她人性中善的一面,但她对老秦的“骗婚”虽然并不违反法律,却在道德上留下瑕疵。成为植物人非她所愿,成为老秦的“负累”,无形中也是一种“罪过”。这让她的赎罪悔罪显得自相矛盾。
试图让老秦去演绎一个类似于“活着”的故事,老秦有重新做人的权利,导演有讲述的权利,观众也没有不被打动的权利。男导演对老秦的“偏爱”,实在是有些失去艺术客观性——非虚构作品的结局,或许更接近人性的真实。
人物退却,命运浮现。《朝云暮雨》的真正主人公是命运,以及命运的捉弄。
命运先是在不经意间将老秦与常娟推入绝境,他们都曾杀人——失手杀人和杀错人,他们出狱后试图重新开始生活的过程,又再次被一系列的巧合与错误的选择所捉弄。
最初的相遇,是少有的温情时刻
常娟虽偿还物质上的债务,却无法逃脱良心的谴责以及对未来的绝望,即便在法律意义上获得自由,心灵的枷锁依然沉重。她最终成为植物人,这显然不是她最初的设想——她想死去,却以植物人的状态活着。
老秦被骗财,虽然他找到与他共度余生的人,但她是后半辈子可能都需要依赖老秦无微不至照顾的植物人。
命运以如此出乎意料的方式影响、改写了他们的人生。
要如何理解《朝云暮雨》这个片名的指涉?是它的本意,用来比喻老秦与常娟美好却短暂的情感,还是指涉人物的状态,“老秦已经56岁,却像朝云一样奔涌;常娟24岁人生刚刚绽放,却像暮雨般坠落”?
但也许,朝云暮雨指涉的是命运的翻云覆雨手。命运如同翻手为云、覆手为雨一般,拥有极大的控制力和操纵力,时而带来好运时而抛下厄运,瞬间改变一个人的生活轨迹。
电影既强调人生的无常和不确定性,以及个体在命运面前的渺小与无力感,却也试图以老秦的“活着”,去彰显个体对于命运的承担与抗争,试图去说明:对于命运的捉弄,不是只能无奈接受,“活着”本身就是胜利。
《朝云暮雨》有它的艺术完整性,也自洽地完成了它的表达。但我还是要表达可惜:这不见得是个会打动观众的故事。前文已经多有强调,人物本身很难让观众共情;而诉诸命运的捉弄与对于命运的承担的主题表达,同样很难。
“命运”是从古希腊悲剧讲述至今的永恒母题,《朝云暮雨》无英雄人物,无类似于《活着》的历史重量,也无对命运更具深度的讲述。它有的只是选取了边缘人物作为主人公,以一个相当奇情的故事作为框架。
也许电影更值得看的理由在于“宁愿犯错也不要boring”的周冬雨。相较于“安全牌”,周冬雨的选择路径不同,她愿意承担风险,挑选那些在国产电影中不常见的、具有挑战性的女性角色,她们复杂、多元,触及敏感或未被充分探索的话题,即使这意味着遭遇批评、票房失利,或是公众的误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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