芒果台已持有无价之姐商标

松果财经讯,据报道,8日,作曲家@林莫樵composer 晒出李宇春《无价之姐》侵权案终审判决书内容,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定《无价之姐》与歌曲《跟我出发》不构成实质性相似。据悉,《无价之姐》是由李宇春演唱的综艺节目《乘风破浪的姐姐》主题曲。

天眼查知识产权信息显示,“无价之姐”已被多方注册为商标,申请人包括废弃物处理公司、文化传媒公司、中医理疗公司及自然人等,其中,芒果TV关联公司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已申请注册多枚“无价之姐”商标,国际分类为皮革皮具、科学仪器、健身器材等,其中8枚商标已成功注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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